近期,《湖北日报》连续刊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评论,主要是为了澄清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方面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清醒头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根据省纪委要求,现刊出6篇系列评论,供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评论一:毫不动摇坚持“力度统一论”
(《湖北日报》5月27日)
倍道兼行、勇往直前的湖北大战车上,有两个轮子,一个是改革发展,一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个轮子需要“力度统一”,不可一大一小,更不可一前一后。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要跟进到哪里。
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功,就没有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新阶段,我们肩负着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目标的历史使命。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唯有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力度统一论”,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湖北聚焦改革、突破发展瓶颈,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有进、总体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在此过程中,有的人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提出经济快速发展必然带来适度腐败,认为“经济发展了,腐败一点没关系”;有的人甚至说“反腐败力度过大影响发展”,“查办案件影响发展环境”。这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的观点是片面的、不符合实际的,各种担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影响经济发展的疑虑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不把经济搞上去,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同样的道理,不能很好地解决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效取信于民,就会损害清正廉洁、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最终也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所以说,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通过源头治理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才能促进经济发展,并保障经济发展成果为人民所共享。
越是进入改革发展的深水区和攻坚期,越是要澄清模糊认识,修正错误观点,越是要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要引导人们破除“反腐败抓过头了,不利于发展”、“先致富,后治腐”、“经济要上,反腐要让”等错误认识,引导党员干部把防腐治腐理念寓于全省各项建设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举措之中,统一谋划、整体推进,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通过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创造良好条件。只有坚持反腐败工作抓早抓小、抓实抓好,才能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才能更多地靠制度规范、行政效能、市场秩序和风清气正的“软环境”,推动湖北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我们要以发展论英雄,就意味着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环境;就意味着切实坚持“力度统一论”,着力实现湖北又好又快发展。(湖北日报特约评论员)
评论二:破除“反腐过头”论
(《湖北日报》5月28日)
重拳反腐如利剑出鞘震慑大地,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此时却有少数人发起“慈悲”,表现出别样的“忧心”:“抓了那么多人,让人心寒”、“这样搞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反腐败力度太大影响经济发展”。于是,他们下结论说,“反腐搞过了头”。
对这样的“慈悲”,我们要及时加以纠正。否则,就会混淆视听,危害方兴未艾的反腐败势头。
有的人对腐败现象原本也是义愤填膺的,但当看到身边的某个熟人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觉得有些“寒心”,这不过是“农夫对蛇的同情”,需要赶快清醒。面对高压反腐,只有那些心中有鬼的人,才会感觉到凛凛寒气。腐败分子越“寒心”,越说明中央铁腕治腐果断有力。有的贪腐分子认为:自己没有功劳有苦劳,怎能说抓就抓、说处理就处理?这是完全错误的。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岂能居功而贪腐?中央三令五申,党纪国法是高压线碰不得。刮骨疗毒,就是要让腐败分子寒心,如此,人民才会舒心,社会才会顺心。
反腐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这些年,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四风”蔓延,腐败现象滋长,人民群众痛恶在心,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严重伤害。现在重拳治腐,就是要把寄生在党和政府肌体上的“脓疮”剜掉。这一方面表明共产党人敢于亮丑、猛药祛病的胆识和勇气,另一方面也会使党的肌体更加纯洁和健康,同时还能重聚人心,找回渐渐远去的鱼水深情。因此,反腐不仅不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只会进一步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反腐影响经济发展”同样站不住脚。有人抛出“腐败是经济发展润滑剂”的论调,其观点不值一驳。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决定性作用,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应该清晰。有的人之所以走上腐败的不归之路,往往是因为政商关系暧昧、边界模糊所致。有些好项目为何迟迟不能上马?是因为有人把权力之手伸得太长;有些项目为何成了烂尾工程?是因为有人拍脑袋瞎指挥;企业为何感觉压力大?是因为交易成本太高。只有严惩腐败,并科学划清政商边界,经济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这是基于我国反腐严峻形势作出的战略决定。现在有人说“反腐搞过头了”,完全是罔顾事实,也与党中央的决定背道而驰。所谓“反腐过头”论和“反腐影响经济发展”论,是极其错误的,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重典治腐,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扫清羁绊。破除“反腐过头”论,把反腐防腐向纵深推进,是湖北发展所需,是荆楚人民所盼。
评论三: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湖北日报》5月29日)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是党的生命,没有纪律就没有一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必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章的基本要求,是凝聚全党力量的重要法宝,是衡量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尺,是检验党员是否合格的试金石,是严格组织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增强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有所淡化的风险,我们更需要站在提高、巩固执政水平的高度,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真正做到使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严明党的纪律,要对照党章从自身抓起,从细节抓起,从每一名党员抓起。把规矩立在明处,把“红灯”亮在前头。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始终把政治纪律教育放在首位,用党章标准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有丝毫变通和敷衍。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按照党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决不允许自行其是、我行我素,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组织决定的执行,决不允许党员不服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纪律约束或者以种种借口缺勤学习和重要会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对不执行组织纪律者及时批评和教育,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严明党的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着力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构建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查处的问题点名道姓地及时通报,不仅能够形成震慑作用,而且可以潜移默化,达到转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良好效果。
严明党纪要毫不手软地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利剑高悬,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纪律的各类案件。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严明党纪重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这样,党的事业就能无往不胜。
评论四: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
(《湖北日报》6月2日)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这是针对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而提出的战略性判断和对策。
党的作风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领导率先垂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进作风建设,使党风、政风、民风都发生了较大转变,为民、务实、清廉之风吹遍神州大地。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向纵深推进,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十分拥护。但社会上也有一种担心,怕抓“四风”是“一阵风”,不能坚持下去,个别干部也存在观望心理。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我省作风建设的诸多新变化新气象得到群众充分认同和社会积极评价。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与科学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如有的人陶醉于已有成绩,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危害性估计不足,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深;有的人认为,现在作风已经很好了,再抓干部会吃不消的;有的人认为“改作风只是一阵风”,解决“四风”问题“挺一阵子就过去了”;更有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搞变通,使“四风”问题以隐蔽的形式伪装起来。
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作风问题常常是抓一抓就见效,松一松又会反弹;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个问题又冒出来了。无论是形成优良作风,还是克服不良作风,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定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要在改进作风上讲认真,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要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必须一鼓作气、持之以恒地一抓到底。
取得成果不容易,巩固和发展成果更重要。要将加强作风建设进行到底,就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作风建设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要扎根落地,已经取得的成效要巩固发展,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信仰追求、增强担当意识、树立为民情怀,始终保持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要牢牢把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切实打牢树立优良作风的思想政治基础。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已经纠治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努力实现作风的根本好转。
评论五:干净是为了更好地干事
(《湖北日报》6月3日)
随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度不断加大,查处的违纪违规党员越来越多,少数党员干部产生了“不腐败也不干事”的错误思想认识。他们常常以“干净”自诩,却拿着俸禄不作为;心里盘算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小九九”,遇事墨守成规,照本宣科,人云亦云;不担当、不干事、怕追责,认为“不腐败也不干事”才是最安全的,既能免“是非”,又能保乌纱。
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能碰、碰不得。现在有人以所谓“不腐败”为借口,为不干事、不担当进行辩解,可见其私心何等严重。占着官位、拿着工资,却不为群众办事,这是庸政怠政,其本身就是不干净,也是一种腐败。这样的党员干部无所作为,庸庸碌碌,误时误事,贻误发展,还会影响党的形象,危害党的执政基础。“为官不为”是为庸。古人把“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的官员称作是尸位素餐,即空占着职位不做事,白吃饭不干活,非常贴切地给庸官画了像。现实中,我们身边这类不干事、不作为的庸官也并不鲜见。比如,有的人认为八项规定斩断了隐性福利,干多干少一个样,因此消极倦怠,不想干事;有的人认为干多了容易出问题,少干或不干既省事又安全,所以不敢干事;还有的人贪图享乐,庸懒散软,没有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上,因此不会干事。“三庸”现象具体表现虽然不尽相同,反映的本质却是一样的。
内心不纯净,思想生了虫,毫不利人专门利己,没有正确的利益观去支配行动,也就不可能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事、干事。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要“干事”,更要“干净”》一文中,深刻阐述了他对干事与干净的精辟见解。他指出,领导干部要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仅要想干事、肯干事、敢干事,还要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能等着上级和群众推着干,要自己充满激情和干劲,主动、自觉地去干事业。为官不干净要不得,“打一鞭子跑一下”同样要不得。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既然当了官,就要干事,更要保持干净,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
干事和干净,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关系,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缺一不可。不干净的官是贪官,群众痛恨;不干事的官是庸官,群众不齿。既干净又干事的官才是好官,群众才会尊重信赖。干净是为了更好地干事,真心为群众干事能促进更加干净。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之所以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敬仰,根本原因正在于此。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头践行八项规定,带头走基层,改作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新一代领导集体敢干事、能作为,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赞扬。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勿把“干净”变作“不干事”的由头,坚决摒弃“不腐败也不干事”的错误观念,坚持干净做人、踏实干事,敢于担责、奋发进取,用实实在在的政绩造福于民。
评论六:“为官不易”群众才能舒服
(《湖北日报》6月4日)
“官不好当了”。眼下,一种“为官不易”的感叹不时在人们耳边响起。
为官不易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现在有人喊出为官不易,正说明以往有些人当官太容易了。为官不易,说明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有关法规条例正在发挥作用,说明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正在形成倒逼机制。
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就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干部越辛苦、越不容易,人民群众才会越舒服、越幸福。为官不易是公共权力回归本位,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必然要求。只有严格监督干部,公权运行才能体现为民的本色;干部只有德才兼备,敢于攻坚克难,勇于吃苦奉献,才能不负时代的重托,带领全省人民谱写中国梦的湖北篇章。
为官不易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的行为本色。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历史经验基础上,提出“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重要论断,规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的思想行为本质。这就是,社会公仆是人民政权的本色;廉价政府是人民政府的特征;人民监督是拒腐防变的根本保证。当前密集出台的廉政规定,是在新形势下对于我国公务员行为底线的规定,以这些规定作为规范,领导干部才能更加老老实实地做事,清清白白地做人。
为官不易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来看,共产党人为官从来就是不容易的。应对各种考验和风险,对于干部队伍建设自然形成了一种大浪淘金式的筛选机制。让那些无德无才、怕苦怕累、不愿奉献的人走吧!如此,我们的队伍才会更加纯洁、更加充满活力,人民群众才会更加信赖我们。
为官不易不仅不会影响发展,反而因为对公权运行的严格规范而促进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对权力结构不进行科学协调有效的配置,对权力运行不进行科学严格有效的监督,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古今中外的历史表明,权力的滥用或腐败都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为官不易了,政商的边界才会更加清晰,经济社会的发展才能有序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紧一点自然就不舒服了,舒适度就有问题了,就要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这就阐明了纪律与自由之间的辩证关系,说明了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则与维护、实现、发展人民群众利益之间的辩证关系,揭示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实质。
为官不易是群众之福。谁让我们是党员,谁让我们是领导干部?为了全省人民的幸福,我们再累一点,再苦一点,再清廉一点,是必须的,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