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以下简称“油料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新形势新阶段,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油料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制定油料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本所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学科复核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成立学科考核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各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和复核工作。
三、学科复核工作安排
(一)学科复核时间
5月17日至18日。
(二)学科复核方式
采取现场复核方式进行,复核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油料所内。
(三)学科复核人员
通过油料所学科初选的考生,均可参加学科复核。如考生自愿放弃学科复核资格,请发送邮件至邮箱pengrui@oilcrops.cn,告知招生单位。未按时参加复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学科复核内容
1.线下复核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线下复核考场。学科复核期间须按照现阶段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除口罩、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笔试复核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复核期间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2.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
(1)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考核时间90分钟。
(2)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时间60分钟。
由油料所组织命题,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笔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刻停笔。
3.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PPT陈述,每位申请人1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问答方式,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每位申请人4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考核采用英语陈述和问答方式,每位申请人5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五)学科复核程序
1.考生申请材料复核
申请人将以下申请材料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至复核考试现场,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留登记表等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考生证书原件。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核资格。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还需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2)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6)往届硕士生提交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本人信息页与注册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1)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诚信承诺书(附件1)。
2.学科复核时间安排
四、录取工作
1.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研究生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全院当年博士研究生计划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职务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学习的书面同意书后,不受此比例限制。
2.录取公示
学科复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学科复核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成绩×30%+专业英语考核成绩×20%+研究工作陈述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0%+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10%。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照拟录取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议确定,然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我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所在地二甲以上医院)、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再集中组织进行,体检表格见附件2。
六、学科复核联系及监督电话
(一)学科复核咨询电话和纸质材料接收地址
彭老师:027-86711620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油料所招生办
(二)学科复核监督电话
油料所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27-86812770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七、其他事项
(一)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学科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通过各种手段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的“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统一到我院国家南繁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入学报到并进行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全环节原则上在海南省完成。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最终下达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