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公开透明、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有关要求
据我所考生考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5分(单科成绩英语43分、专业课60分以上)。
三、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所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重点核查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②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⑥硕士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1500-3000字);⑨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⑩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四、复试日程安排
五、复试说明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核。复试后,我所将根据初试成绩、复试结果进行双选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英语、口语及听力占20%;专业知识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50%。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10%+英语听力口语×10%+专业课笔试×30%+综合面试×50%。
六、录取说明
录取成绩中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比例为5:5,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50%)和复试(占5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不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我所将在复试结束后根据录取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两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复试结果,并上报研究生院。
七、费用
请各考生准备体检费约100元,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自行解决。
八、考生接待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2017年考生接待和受理监督电话:027-86711620 027-86812770。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106766
附:博士复试名单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2017年4月13日